建设单位名称 |
淄博春旺达化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精细化工区 |
||||
联系人 |
王令宏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简介 |
淄博春旺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徐砚辉,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位于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精细化工园,现有人员40人,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公司现有偶氮二异庚腈及偶氮二异戊腈生产车间一座,扁桃酸车间一座(已停产),原料仓库、控制室、成品仓库、干燥车间、氯气仓库及气化区、污水处理装置及制冷、配电等公用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该公司于2021年4月份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徐静、杜兆东 |
调查时间 |
2020.05.14 |
陪同人 |
王令宏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赵波、徐静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牟秀芳、王业辉、郭玲玲、狄洁、罗晓晶、刘可、韩传红、房东清、于慧慧、何城、张秀军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总尘、肼、氯、氯化氢、氰化氢、氢氧化钠、臭氧、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该公司原料甲基异丁基酮、甲基乙基酮交替使用,检测期间未使用甲基乙基酮,故未检测,该公司甲基乙基酮生产过程中,另行委托检测。 结果显示各点毒物及噪声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 建议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本评价报告认为淄博春旺达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作业场所在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工人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下,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基本得到控制,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