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山东兴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状

2020-12-31 10:00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兴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淄博市临淄区乙烯新区

联系人

李凤展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

山东兴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乙烯新区,注册成立于1993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张之峰。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盐酸、1,1-二氯乙烯生产销售;盐酸、氯乙烯[抑制了的]、1,1-二氯乙烯[抑制了的]、氢氧化钠溶液、1,1,2-三氯乙烷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该公司于2020年4月份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李威龙高庆云

调查时间

2020.11.03

陪同人

李凤展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徐静、高庆云、王冬梅、李鹏程、李威龙、张英英

采样时间

2020.11.12-2020.11.14

陪同人

李凤展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房东清、牟秀芳、刘可、于萌、郭玲玲、何成、王业辉、刘可、张秀军、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聚氯乙烯粉尘、氯、氯乙烯、三氯乙烷、氢氧化钠、偏氯乙烯、氨、氯化氢与盐酸、对羟基苯甲醚、次氯酸钠、高温、低温、噪声、工频电磁场及焊接产生的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结果显示各点毒物浓度及噪声强度高温强度、紫外辐射强度、工频电磁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及

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本评价报告认为山东兴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工人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下,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可基本得到控制,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