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淄博宇佳化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57号东 |
||||
联系人 |
常伟 |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简介 |
淄博宇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临淄区辛化路57号东,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桂敏。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现有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该公司于2021年6月份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全厂在役装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徐静、杜兆东 |
调查时间 |
2021.7.21 |
陪同人 |
常祖钧 |
采样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张建超、王冬梅 采样时间 2021.08.19~2021.08.21 |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牟秀芳、刘可、房东清、何城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氢氧化钠、三氧化硫、硫酸、噪声、工频电场等 对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氢氧化钠、三氧化硫、硫酸等化学毒物进行了连续三天的短时间接触浓度的检测或个体接触剂量的检测,从检测结果来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要求。 对工作场所的噪声及作业工人个体接触噪声剂量点进行了测量,各检测点及各工种的测量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对该项目配电室产生的工频电场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显示:配电室的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及 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本评价报告认为淄博宇佳化工有限公司应加强防毒、防噪声等工程防护措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